市农委:
你委《关于商请审批重庆市工厂化农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渝农函〔2016〕86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农业科学院修编规划的批复(渝府〔2016〕20号),结合咨询机构评估意见,为支持市农科院建设发展,提高科技研发能力,经与市财政局研究,同意重庆市工厂化农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代码:2016-500107-73-01-001066),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二、建设地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高峰寺村。
三、建设期限:2年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12.9亩,总建筑面积5533平方米,其中玻璃温室4032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1501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114台(套),研发叶菜立体栽培系统、工厂化农业监控系统、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叶菜智能采收系统、温室智能物流系统等工艺技术系统289套。
五、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73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68万元,工艺技术系统研发费10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3万元,基本预备费14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统筹资金130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120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471万元。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请督促项目法人单位据此办理有关手续,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于12月底前做好初步设计的编制、报批工作(初步设计报九龙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投资概算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