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石发改文〔2016〕4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重庆市石柱县回龙场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016-500240-76-01-001831)
二、项目法人:重庆石柱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柱县六塘乡回龙村、三星乡下塘村,工程所在流域为四龙溪流域,为龙河左岸支流。
四、建设任务:以城镇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为主,兼顾发电的中型水利工程。
五、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及设计标准:工程由枢纽工程、供水工程及灌区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取水建筑物(导流洞)、坝后电站工程和上坝公路等附属工程组成,大坝采用粘土心墙堆石坝坝型,最大坝高为 85m,水库总库容1816.3 万 m 3 ;供水工程为回龙场水库下游引水管道分水口至双庆水厂二期计量井接口之间的供水管道,管道长度8.38km,管径900mm,其中有跨沟倒虹吸 2 处;灌区管线总长约 25.75km。其中有倒虹吸和管桥共 15 处,设置分水口 13 处。设计工期42个月。
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回龙场水库主要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大坝为 2 级,设计洪水标准为 50年一遇(P=2%),校核洪水标准为 1000 年一遇(P=0.1%)。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按2016年三季度水平估算,工程总投资82514万元。
七、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八、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投资,尽快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和投资概算报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