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公里海峡主变站综合楼项目立项的批复
渝发改投〔2010〕459号
市轨道集团:
你集团《关于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公里海峡主变站综合楼项目立项的请示》(渝轨道文〔2010〕45号)收悉。为了促进轨道交通加快建设并有效运营,缓解资金平衡压力,经研究,同意你集团结合轨道交通三号线四公里海峡主变站实施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87206 平方米(以规划审定方案为准)。项目统一建设,分帐核算,其中:海峡主变站属于纳入轨道交通三号线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资金纳入轨道三号线一期工程总投资平衡解决;商住及配套设施用房属集团自营开发内容,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应报当地发展改革部门履行项目备案手续,资金来源由集团自筹解决,营运净收益专项用于平衡轨道三号线建设和运营资金缺口。
请据此与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完善建设用地、规划、环评、节能等前期工作后开工建设。
二O一O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