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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甑子坪互通连接线工程立项的批复

日期: 20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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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交〔2010〕590号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丰石高速公路石柱县(甑子坪)互通连接线工程立项的请示》(石发改〔2010〕74号)收悉。该项目将使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与渝利铁路石柱火车站形成有效便捷联系,有利于完善公铁客货运输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立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石柱交通建设总公司。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线路起于丰都至石柱高速公路甑子坪互通收费站出口,跨龙王洞河,经谭家堡,跨龙河,止于石柱县火车站前大道处。路线全长2.52公里(含匝道0.283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9416.39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5%),具体资金来源在可研批复中审定。
四、建设工期:30个月。
接文后,请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落实建设资金,办理规划、环评、用地预审等有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投资管理规定,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概算由你委审批。BT融资建设方案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审批。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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