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梁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高楼镇高楼村公路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576号
铜梁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铜梁县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高楼村公路工程立项的请示》(铜发改委文〔2011〕16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关于铜梁县移民后期扶持高楼镇高楼村公路工程项目立项审查意见的函》(渝水函〔2011〕59号),经研究,同意建设铜梁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高楼镇高楼村公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铜梁县高楼镇政府。
二、建设地点:铜梁县高楼镇高楼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山岭重丘四级公路1646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混凝土路面。可改善安居电站水库库区约2200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6.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资金146万元(渝财农〔2010〕297号文已安排),铜梁县自筹20.5万元。
五、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六、请你县按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用地、环评、规划选址等手续,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