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荣昌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仁义镇广济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1〕578号
荣昌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荣昌县广济公路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荣发改文〔2011〕125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关于荣昌县仁义镇三奇寺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广济公路泥改砼路面)工程立项审查意见的函》,经研究,同意建设荣昌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仁义镇广济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荣昌县仁义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荣昌县仁义镇广济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山岭重丘四级标准,改建公路4.1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混凝土路面。可改善三奇寺水库库区约3500名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3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200万元(渝水移〔2010〕19号文已安排),荣昌县自筹143万元。
五、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六、请你县按有关规定,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