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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竹园镇(青莲一桥至大坝)通畅公路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日期: 2012-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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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农〔2012〕69号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竹园镇青莲一桥—水库大坝通畅公路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12〕1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奉节县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竹园镇青莲一桥至大坝通畅公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奉节县竹园镇百步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四级公路标准,硬化公路1.97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4.0米,混凝土路面。可改善青莲溪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5名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4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00万元(渝财农〔2011〕439号文已下达),奉节县自筹40万元。
  四、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请你县按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用地、环评等手续,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要加强后扶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渝水移〔2011〕9号文的要求,逐步推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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