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川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来苏镇库区大桥及引道公路工程立项报告的批复
渝发改农〔2012〕72号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修建来苏镇关门山水库大桥的立项报告》(永发改委〔2011〕133号)收悉。根据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永川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来苏镇库区大桥及引道公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永川区来苏镇关门山村杨木桥社。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6×20米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桥长126米;按照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新建大桥引道公路2.1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泥结碎石路面。工程建成后,可改善关门山水库库区及移民安置区50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3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340万元(渝财农〔2011〕440号文已下达),永川区自筹190万元。
四、招标核准:请你委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渝办发〔2010〕12号)要求,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并核准项目招标方案,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五、请你区按有关规定,抓紧完善用地、环评等手续,尽快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报我委和市水利局备案;要加强后扶项目建设管理,按照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渝水移〔2011〕9号文的要求,逐步推行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