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投〔2013〕31号
市地产集团:
你集团《关于申请翠云片区两路C标准片区市政道路立项的请示》(渝地产文〔2012〕181号)收悉。为了加快你集团北部新区储备用地整体开发,经研究,同意实施北部新区翠云分区甘悦大道和秋成大道。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市地产集团。
二、建设地点:北部新区翠云分区。
三、建设规模:建设甘悦大道和秋成大道总长6.6公里,及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
四、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资金来源通过你集团自有资金及商请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请据此开展前期工作,办理规划、国土、环评等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我委审批。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