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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新建年产7.5万吨玻璃纤维项目核准的通知

日期: 200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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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外〔2008〕724号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增资新建年产7.5万吨玻璃纤维项目(CPIC-F10)核准的请示》(重复司〔2008〕67号)收悉。根据国家现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该项目属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按照《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11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司增资新建年产7.5万吨玻璃纤维项目(CPIC-F10),现对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重庆长寿晏家工业园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征用土地范围内,项目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年产7.5万吨玻璃纤维生产线,包括高TEX纱20000吨/年,中TEX纱39800吨/年,低TEX纱10700吨/年,多轴向织物4500吨/年。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150万元人民币(含用汇4538万美元),其中国产设备购置费约13784万元,进口设备购置费约4538万美元。
企业新增注册资本金31990万元(约合4570万美元),由企业2007年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投资各方按投资比例增加其出资额。总投资与注册资金的差额由合资公司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制造业类第十四条(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第5款“年产5万吨及以上玻璃纤维(池窑拉丝工艺生产线)及玻璃钢制品生产”的政策条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或购买国产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享受有关减免税及退税优惠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待项目采购设备商务合同签订完毕后,由业主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进口设备免税和采购国内设备的退税相关手续。
六、项目建设期:2008年-2009年。
七、工程招标核准:招标范围:项目勘查设计、土建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方式:采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由项目法人自行招标。
八、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九、本核准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若有效期内项目未能开工建设,请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十、接文后,请按规定尽快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有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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