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水碾袁家岗输电工程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能〔2009〕227号
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110千伏水碾~袁家岗输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渝电规〔2008〕132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审查意见(重资咨〔2009〕4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线路规模
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水碾变至袁家岗变单回电缆线路,长度约5.7公里,电缆截面为630平方毫米。
电缆沟道:考虑分为三段,其中前段(A段)考虑电缆隧道,可敷设110千伏电缆6回,10千伏电缆2回;中段(B段)考虑为电缆隧道,可敷设110千伏电缆4回,10千伏电缆4回;后段(C段)为电缆沟道,考虑敷设110千伏电缆2回,10千伏电缆6回。整个电缆沟和隧道全长约5.1公里。
(二)通讯部分
由水碾变至袁家岗变沿电缆隧道和电缆沟敷设48芯光纤光缆,光缆长度约6公里,在水碾站和袁家岗站增加ODF配线单元各一个。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8096万元,重庆市电力公司自有资本金1619万元,商请银行贷款847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利用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0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水碾至袁家岗段除外)、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重庆时报》、《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由于该项目水碾至袁家岗段电缆隧道(约1.5公里)位于袁茄路(水碾至石坪桥段)中央隔离带下,宜与该段路面改造工程一并实施,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八条的规定,项目业主可以将水碾至袁家岗段电缆隧道工程直接委托给承担该段路面改造工程的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承担。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O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