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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涪陵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重新核准的通知

日期: 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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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交〔2009〕341号

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涪陵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涪发改委发〔2008〕351号)收悉。结合你委《关于调整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内容的情况说明》(涪发改委发〔2008〕354号),我委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
2007年市发展改革委曾以渝发改交〔2007〕756号对该项目予以核准。因涪陵区政府规划调整,占用了该项目部分原核准建设用地,导致该项目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根据《成都铁路局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液化气储存站铁路专用线在渝怀线蔺市车站接轨有关问题的函》(成铁总工函〔2006〕2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行政许可决定书》(铁许准字〔2006〕248号),《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健禄液化气公司铁路专用线在渝怀线蔺市车站接轨有关情况说明的函》(总工函〔2008〕172号),该项目技术上仍满足铁路专用线接轨的行业准入要求。同时,根据《重庆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渝规选〔2008〕区县市政字第0020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液化气储存站及铁路专用线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预审〔2009〕32号)、《重庆市涪陵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涪)环准〔2008〕131号),该铁路专用线项目符合我市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建设准入等基本条件,能有效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同时,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对生态环境、自然文化遗产以及建设地公众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现对该项目重新予以核准如下:
一、项目业主
涪陵区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蔺市镇大桥村5、6组。在渝怀线蔺市车站接轨。
三、建设规模
线路全长4.933公里,占地面积不超过177亩。年运量80万吨/年。
四、技术标准
化学危险品铁路专用线。工业企业铁路Ⅲ级,单线。
五、项目总投资
20000万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七、招标方案
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由于重庆市涪陵区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中没有危险化学品,需在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站项目建成后增补,而本铁路专用线项目作为液化气储存站项目的一部分,依托于储存站项目的成立。因此,请你委接文后,组织好健禄液化气有限公司储存站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尽快完善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本核准通知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我委对该项目原核准文件(渝发改交〔2007〕756号)同时失效。本铁路专用线竣工验收资料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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