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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丽投资有限公司液晶显示器项目核准的通知

日期: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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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外〔2009〕1385号

雅丽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生产液晶显示器项目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对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业主:雅丽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标准厂房(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园一路22号3楼)。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TFT—LED平板显示屏、新型电子元器件的开发、生产及经营。
四、项目总投资:600万美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00万美元,由联汇投资有限公司以100%现金方式出资。投资总额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部分由投资方自筹
五、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制造业)二十一款第2条和第17条。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或购买国产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可以享受有关减免税及退税优惠政策。
六、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如需延期,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接文后,请按规定尽快完善有关手续,落实资金到位,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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