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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千伏永川大安输变电工程核准的通知

日期: 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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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2008〕1496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永川110千伏大安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规〔2008〕52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审查意见(重资咨〔2008〕133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主变规模:最终规模2×50兆伏安,本期建设2×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110/35/10千伏。
110千伏出线最终2回,本期2回。
35千伏出线最终6回,本期3回。
10千伏最终出线20回,本期10回。
扩建茶店变电站110千伏间隔2个。
(二)线路部分
新建大安变电站~茶店变电站同塔双回110千伏架空线路,导线型号采用LGJ-300,线路长度约2×4.95公里。35千伏永隆线就近开断“∏”接入大安变。
(三)通信部分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3332万元(其中变电部分2719万元,线路部分536万元,通信部分77万元)。重庆市电力公司自有资金667万元,商请银行贷款266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利用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09年6月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重庆时报》、《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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