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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巫山县后溪河水电站工程的通知

日期: 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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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2009〕1082号

市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巫山后溪河水电站工程的请示》(渝水投文〔2009〕43号)收悉。根据市投资咨询公司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促进巫山县地区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巫山县后溪河水电站工程。
二、巫山县后溪河水电站工程位于三峡库区长江北岸以及支流大宁河巫山县境内后溪河。工程以发电为主,由庙堂水电站、中咀坡水电站和峡门口水电站三个梯级电站组成,总装机容量4.77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5亿千瓦时。
三、第一级庙堂水电站装机2×7500千瓦,坝址位于庙堂乡铁厂湾,选择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型,厂房位于母猪峡河段左岸。电站主要由拦河坝、取水口、借水工程、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组成,为四等小(1)型工程。
第二级中咀坡水电站装机2×12850千瓦;坝址位于后溪河与其支流三庄溪汇合口下约4公里中咀坡处,选择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型,厂房位于平定河大石峡河段左岸。电站主要由拦河坝、取水口、引水隧洞、调压井、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组成,为三等中型工程。
第三级峡门口水电站装机2×3500千瓦,坝址位于中咀坡电站厂房下游约0.63公里处,选择翻板闸坝坝型,厂房位于小石峡电站对岸的瓦厂沟出口处。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引水隧洞、前池、压力管道和厂区建筑物组成,为五等小(2)型工程。
四、移民安置
根据市移民局《关于巫山县后溪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渝移函〔2009〕207号),同意《巫山县后溪河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工程涉及巫山县3个乡(镇)5个行政村8个村民小组,规划生产安置人口64人,规划搬迁安置人口52人。
五、工程接入重庆统调电网,服从电网统一调度。其中,庙堂水电站35千伏出线2回,接入骡坪35千伏变电站和江东110千伏变电站,中咀坡水电站以110千伏出线1回接入峡门口水电站,峡门口水电站以110千伏出线2回,1回与中咀坡水电站相联,1回将中咀坡和峡门口水电站电量送人拟建的220千伏旱坪铺变电站。
六、项目建设总工期为4年。
七、项目法人
市水利投资(集团)公司。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67253.24万元,其中:业主自筹50%;其余商请银行贷款。
九、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我市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由项目法人报我委,以便监督检查。
十、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咨询单位评估意见作好初步设计工作。完善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水电站验收工作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能〔2005〕468号)执行。

二OO九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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