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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的通知

日期: 201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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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2009〕1012号

市环卫控股(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重庆市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渝环集文〔2009〕30号)收悉。我委曾以渝发改投〔2008〕1470号文批复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了进一步明确该工程中“沼气发电”部分的装机规模、建设方案、接入方式、总投资等,根据市投资咨询公司的评估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优化重庆市能源结构,增加可再生能源供应,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同意建设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
二、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气发电工程装机规模5×957千瓦,年平均发电量3220万千瓦时。工程由沼气净化系统、沼气利用(热电联产)系统和电力接入系统组成。
三、项目选址江北区黑石子村重庆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现有规划场区范围内,不新征建设用地。
四、该电厂采用1回10千伏线路接入110千伏庆坪变电站,电厂运行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五、该项目分三期建设,总工期3年。
六、项目总投资8885.72万元(纳入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统一结算)。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七、项目业主为市环卫控股(集团)公司。
八、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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