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社〔2010〕600号
长江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核准李渡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的报告》(长师院〔2010〕60号)收悉。为了加快实现你院在李渡校区一地办学的目标,促进学院发展,根据你院委托中介机构编制的《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二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我委原则同意你院实施李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二期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长江师范学院。
三、建设地址:涪陵区李渡新城区(和平村)规划位置。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03280平方米(以规划审定的方案为准),其中教学楼17980平方米、实验实训楼22000平方米、学生宿舍50000平方米、学生食堂7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3500平方米、附属用房2800平方米,以及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2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073万元(含征地费6280万元),基本预备费195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79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8400万元,商请银行贷款20000万元。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建设年限:2010—2012年。
八、节能审查: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使用节能材料,项目运行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
请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Ο一Ο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