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0〕809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达州至万州铁路供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规〔2010〕56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审查意见(重资咨〔2010〕39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220千伏高峰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扩建220千伏双桂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220千伏高峰变电站至三正牵引变电站双回110千伏线路,出站段采用电缆敷设,新建电缆沟约0.3公里,新建电缆线路2×0.35公里,电缆截面500平方毫米;线路后段采用2个单回架空线路架设,导线截面为LGJ-300,线路长约25+25公里。
为保障达万铁路按时通车供电,三正牵引站电源进线采用临时过渡方案,从110千伏梁平变至吊岩坪变线路上“T”接一回110千伏线路至三正牵引变,导线型号LGJ-185,长约2公里。
新建双桂变—梁平牵引变双回110千伏线路,分2个单回架设,导线型号LGJ-300,线路长度约23+23公里。
(三)通信部分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7276万元。资金来源:重庆市电力公司自有资金1455万元,商请银行贷款582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80%利用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1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根据我委《关于达州至万州铁路供电工程招标事项的批复》(渝发改标〔2010〕429号文件),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采用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法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五、节能批复
原则同意本项目的节能方案,请按照国家节能要求进一步开展节能设计,并确保节能专篇中的各项节能措施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得到认真落实。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你公司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