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永川长江大桥项目调整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交〔2011〕446号
中交一公局重庆永江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核准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长江大桥桥型调整的请示》(永江公司设字〔2011〕7号)收悉。我委曾以渝发改交〔2011〕73号文核准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项目。为优化线路,减少其主要工程之一永川长江大桥项目施工对岸坡稳定、环境等不利影响,更有利于有关通航安全、环保要求,经研究,同意永川长江大桥项目进行调整,现就有关调整事项核准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编制的《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永川长江大桥项目调整核准申请报告》和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永川长江大桥项目调整核准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CICC 11-20161)。
二、调整主要内容
永川长江大桥项目由原核准的三跨连续钢箱梁悬索桥方案调整为双塔混合梁斜拉桥方案,全长由1697米调整为1713米,其中主桥主跨由548米调整为608米。主要建设内容及技术标准为:全线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行车道宽2×3×3.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桥全长1008米,桥跨七跨布置为64+2×68+608+2×68+64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1/300,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永川长江大桥项目调整建安投资为79986万元,资本金比例不变,其建设资金来源纳入三环高速公路永川至江津段工程总体平衡解决。
三、其他事项仍按渝发改交〔2011〕73号文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