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室内体育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渝发改社〔2011〕767号
长江师范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李渡校区室内体育用房项目核准的请示》(长师院〔2011〕34号)收悉。为了改善长江师范学院办学条件,根据学院填报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及市教委意见,我委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室内体育用房建设工程。
二、项目业主:长江师范学院。
三、建设地址:长江师范学院李渡校区规划位置。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包括风雨操场、网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体操房、健身房、武术房、舞蹈房、器械房及淋浴、更衣室、卫生间等附属用房。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资金来源:业主自筹700万元,银行贷款1700万元。
六、招标核准: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评标办法和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报我委备案,以便监督检查。
七、建设年限:2011—2012年。
八、节能审查:建筑设计应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执行,项目建设必须使用节能材料,项目运行使用应加强节能管理。
请按照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O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