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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报告

日期: 20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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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工〔2011〕1185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整车生产能力,重庆长安铃木汽车有限拟实施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经审核,符合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我委已核准(渝发改工〔2011〕885号)。按照汽车项目投资管理规定,现上报你委备案。
一、项目名称
长安铃木整车及K系列发动机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为年产整车25万辆,K系列发动机12万台及发动机铸造和机加8万件的生产能力。整车部分焊接、涂装及总装生产线进行改造,新建库房,使产能从20万辆/年增加到25万辆/年。K系列发动机扩建发动机铸造厂房,新建8万件/年K系列发动机铸造生产线;搬迁发动机总装线,在现有发动机总装厂房内新建K系列发动机8万件/年缸体机加生产线与8万件/年缸盖机加生产线;利用大办公室南面约5200m2空地,新建发动机总装厂房,将发动机装配生产线搬入,并进行改造,将其产能从6万台/年增加到12万台/年。本项目拟新增建筑面积约4956m2,新增工艺、检测设备约623台/套,配套建设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该项目不新增土地。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4636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3652万元(含外汇6156万美元),新增铺底流动资金10984万元。资金来源由长安铃木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期
项目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镇,建设期为23个月。
五、社会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销售收入375200万元,新增利润总额28898万元,新增销售税金12382万元。
六、项目节能
项目新增能耗约4405.7 Kg标煤,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约为0.012 Kg标煤。
项目资料已同时从网上报送你委。
特此报告。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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