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达尔凯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的批复
渝发改能〔2011〕1910号
长寿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达尔凯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请示》(长发改文〔2011〕71号)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1〕119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重庆(长寿)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增长热负荷与电负荷需要,为园区提供一定电源支撑,实现热电联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同意建设达尔凯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二、建设规模
利用一期工程扩建端预留空地扩建1×26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2.5万千瓦背压式汽轮机+1×3万千瓦发电机。配套热力系统、燃烧系统、电气设备、燃料供应系统、厂房、绿化等辅助设施。
本工程设计的年平均热电比为642%,热效率为85.58%。
三、接入系统
项目以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送出工程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具体方案另行审定。
四、项目位址
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达尔凯长扬热电厂内一期工程预留位置。
五、项目业主
达尔凯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六、投资估算
本工程总投资为29888万元,其中静态投资2811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2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由项目业主自筹;资本金以外所需资金占总投资70%,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七、环保要求
本工程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设施、烟气脱硫装置及其他相关的附属设施。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八、招标核准
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九、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5〕字第33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00115201100008)、《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09〕202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达尔凯长扬热能(重庆)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渝水许可〔2011〕20号)、《重庆市电力公司关于达尔凯长寿长扬1×25兆瓦热能发电机组(二期)接入电网意见的函》(渝电函〔2010〕75号)等。
十、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规定办理。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