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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220千伏涪陵龙桥输变电工程(输电部分)的批复

日期: 20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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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2012〕952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220千伏涪陵龙桥输电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1〕280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2〕24),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线路部分
1、开断220千伏涪陵至白涛东西线路接入220千伏龙桥站,接入段涪陵侧线路长度2×3公里,导线型号2×LGJ-630;白涛侧线路长度2×3.1公里,导线型号2×LGJ-400。
2、220千伏龙桥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包括:
开断110千伏涪陵至酒店线路,将酒店侧线路接入龙桥站。线路按同塔双回设计,新建线路长度约为4公里,本期只挂酒店侧,导线型号LGJ-300/30。
新建110千伏龙桥至大坪同塔双回线路,线路长度为2×10公里,其中利用原龙桥电厂至大坪I回线路约7公里路径走廊,导线型号LGJ-300/30。
将龙桥至大坪T接线路(北拱输变电工程)延伸至桥南变电站,延伸段线路长度2×4.5公里,并利用原龙桥电厂至桥南线路部分走廊,导线型号2×LGJ-300/30。
利用原龙桥电厂至南岸浦线路约2.45公里,利用原龙桥电厂至大坪II回线路2.3公里,新建单回路段5.5公里,形成110千伏龙桥至南岸浦线路,导线型号LGJ-300/30。
拆除龙桥变电站外110千伏北拱至大坪架空线之间的临时搭接线,采用电缆将北拱架空线接入龙桥站,形成110千伏龙桥至北拱双回线路。电缆线路长度分别为0.017公里和0.018公里,电缆截面1000平方毫米。
(二)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5109.8万元。其中,静态投资4995.9万元,建设期利息113.9万元;220千伏线路部分1416万元,220千伏线路光缆通信工程部分310万元,110千伏龙桥至酒店线路部分545.8万元,110千伏龙桥至南岸浦线路部分636.6万元,110千伏龙桥至桥南线路部分1058.9万元,110千伏龙桥至大坪线路部分1008万元,110千伏线路光缆工程部分134.5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2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2201000009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2201000027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1年度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1〕172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1〕9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1〕131号)等。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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