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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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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交〔2012〕1636号


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工程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渝高江綦司〔2012〕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江津至綦江段项目法人调整的函》(渝交委计〔2012〕47号)的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江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江津区、綦江区,路线起于江津至合江高速公路的江津立交附近,止于綦江区城南侧与渝黔路相交,途经江津的金泉、青泊、贾嗣、五福、夏坝、广兴,綦江的北渡、永新等场镇。路线全长约47.6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中桥11338米/27座,隧道9920米/4座,设置互通式立交6座,同时建设配套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三、技术标准
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桥梁净宽与路基同宽;隧道建筑限界10.25×5.0米,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6.83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11.71亿元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通过商请商业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按照项目BOT投资人公开招标时明确的招标条件和内容组织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建设工期:3.5年
七、渝发改交〔2011〕1603号文从本文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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