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环〔2012〕1828号
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一期)项目的核准请示》(中投字﹝2012﹞41号)收悉。为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环境污染,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我市报废汽车绿色化规模化回收处理及利用示范,结合重庆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核准重庆市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示范工程(一期)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重庆中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址: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再制造、报废汽车及拆解品交易位于重庆市港城工业园区C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年处理20万辆报废汽车,其中:报废小型机动车(含农用货车和摩托车)15万辆/年、报废客货车5万辆/年。占地372亩,新建处理20万辆/年报废汽车拆解中心、零部件再制造中心、报废汽车及拆解品交易中心,其中:新建预处理线8条、破碎分选处理线2条、再制造生产线8条,新建厂房、研发、办公及生活配套134832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573台(套),以及相应报废汽车回收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44741万元(不含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其中:工程费用942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633万元,预备费959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44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21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100000万元,企业自筹44741万元。
五、建设工期:2012年至2014年
六、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4个报废汽车回收站和25个报废汽车收集点,待完善相关规划、国土、环评等手续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八、请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建立完善的报废汽车回收网络体系,加强环境保护,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报废汽车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和拆解品回收利用,实施绿色化规模化营运,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用,为报废汽车绿色回收处理作出示范。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