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交〔2013〕113号
重庆忠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丰都至忠县段项目工程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渝忠都文〔2012〕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重庆沿江高速公路丰都至忠县段项目法人调整的函》(渝交委计〔2012〕21号)的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核准如下:
一、项目法人:重庆忠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路线起于丰都县高镇西侧,与在建的丰都至石柱高速路相接,后沿长江南岸经高镇、洋渡、乌扬,止于磨子乡附近的垫利高速路。路线长32.28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大桥3480米/5座,大桥3110米/9座,涵洞53道、通道6道、天桥9座;长隧道5295米/4座,中、短隧道5245米/10座,设曾家湾、龙孔、乌扬和罗家塆等互通式立交4处。同时建设项目交通工程及收费站点、管理用房、养护工区、停车区及沿线设施等。
三、技术标准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宽度与路基相同;隧道建筑界限10.25×5.0米,分离式布置;特大桥设计洪水频 率1/300,路基及大、中桥涵设计洪水频率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23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7.81亿元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通过商请商业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的监理和公开招标确定的项目BOT投资人无法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工程建设部分应依法招标。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建设工期:4年
七、渝发改交〔2010〕365号文从本文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