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3〕1064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核准220千伏沙坪坝桐子湾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3〕29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3〕50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110千伏土主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新建110千伏桐子湾至土主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为2×7.48公里(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5.1公里,电缆线路长约2×0.89公里 + 2×1.49公里),架空线路导线型号2×LGJ-300/25,电缆截面1000平方毫米。
新建220千伏桐子湾站围墙外出线电缆隧道路径长约0.8公里,新建110千伏土主站进线段电缆隧道路径长约1.4公里;新建220千伏桐子湾站围墙外至回龙坝站方向110千伏线路出线电缆隧道长约0.3公里(本期不含电缆敷设)。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7203万元,静态投资7040万元,建设期利息163万元。其中,间隔扩建部分275万元,桐子湾至土主线路架空部分1199万元、电缆部分5694万元,光缆通讯部分35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3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6201200029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6201200034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3年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3〕1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2〕105号)等。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