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改能〔2013〕1057号
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合川渭合线改接入35千伏铜溪变电站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2〕245号)文收悉,结合重庆市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评估意见(重咨投资〔2013〕11号),经研究,现将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扩建110千伏合阳变电站、35千伏铜溪变电站35千伏出线间隔各1个,校核并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二)线路部分
将110千伏渭合线降压为35千伏,在渭沱电厂侧改接入35千伏铜溪站,在合阳站侧由110千伏出线间隔改接至35千伏出线间隔,新建线路长度约为4.2公里,改造线路架空部分长度约为2.12公里,导线采用JL/G1A-185/30;电缆部分长度为0.18公里,电缆截面300平方毫米。
(三)系统通信
采用光纤通信。
二、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动态总投资估算为496万元,静态投资484万元,建设期利息12万元。其中,间隔扩建部分106万元,渭合线改接入铜溪站35千伏线路架空部分246万元、电缆部分46万元,光缆通信部分98万元。
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投资的25%为业主自筹,其余75%利用银行贷款。
三、建设工期
2013年建成投运。
四、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督察,设计,监理,施工和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五、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合川渭合线改接入铜溪变电站35kv线路工程的选址意见通知书》(渝规选〔2011〕合市政字第0023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2011年度重庆电网输变电工程(第二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1〕172号)。按照市环保局渝环发〔2012〕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六、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定期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