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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陈家桥变电站扩建二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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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发改能〔2013〕1151号

市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500千伏陈家桥变电站扩建二期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13〕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对该项目可研报告的评审意见(电顾规划〔2010〕941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为满足陈家桥变电站供区用电负荷快速增长要求,弥补重庆电厂和九龙电厂搬迁后该区域电源缺口,同意建设500千伏陈家桥变电站扩建二期工程。
二、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最终规模为3×75 + 3×150万千伏安,已建3×75万千伏安,本期扩建2×150万千伏安。
500千伏出线最终15回,已建2回,本期建设4回。
220千伏出线最终14回,本期扩建8回。
无功补偿最终3×4×72兆乏,本期2×3×72兆乏。
(二)线路部分
将500千伏陈家桥至思源双回线路在陈家桥站出口改接入500千伏陈家桥变电站扩建二期工程,线路长度约为2×3.5公里,导线型号JL/G1A-400/35-48/7。
新建站内双回500千伏联络线,线路长度约为2×0.6公里,导线型号4×JL/G1A-630/45-45/7。
(三)其他
建设相应的通信和二次系统工程。
三、投资估算
本工程本期静态投资5.51亿元,其中本体投资4.64亿元,场地征用及清理费0.87亿元;动态投资合计5.64亿元,其中资本金1.13亿元,占动态投资的20%,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出资,其余资金由贷款解决。
四、建设工期
2015年建成投运。
五、招标核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社会稳定风险
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分析、评估为低风险等级,请项目业主和地方政府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实施工作,认真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七、核准要件
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重庆陈家桥500千伏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29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500千伏陈家桥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初审意见》(渝国土房管文〔2012〕697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6201200004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市政500106201200005号)、《关于500千伏陈家桥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办理规划管理手续的函复意见书》(渝规通函〔2013〕沙坪坝市政字第0003号)、《关于陈思I、II线接入陈家桥二期500千伏陈家桥一、二期联络线工程办理规划管理手续的函复意见书》(渝规通函〔2013〕沙坪坝市政字第0002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辐)环准〔2012〕137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500kV陈家桥变电站二期扩建工程及陈思I、II线接入陈家桥二期、500千伏陈家桥一、二期联络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渝水许可〔2012〕178号)、《关于印发重庆陈家桥500kV变电站扩建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电顾规划〔2012〕941号)等。
八、核准有效期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其他
请项目业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完成初步设计等各项工作,并办理信贷、土地等开工前的有关手续。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并按季向我委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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