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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 20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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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江习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重庆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的请示》(中电建路桥习投发〔201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市交委《关于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项目的核准意见》(渝交委计〔2014〕90号)和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2011年修订),为改变我市西南区域和贵州北部交通落后现状,完善高速公路网,改善地区间交通条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重庆江津至贵州习水高速公路(重庆境内)。
项目建设业主为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江习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路线起点为江合高速公路刁家互通以北约3公里处,终点为贵州习水寨坝与江津东胜交界处,主要控制点为江津区内刁家、李市、蔡家、中山、付家、四面山(通过L支线连接)、柏林。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项目全长69.586公里,其中主线长63.466公里,四面山支线6.12公里,主线设2处互通,设6个互通匝道收费站,特大桥1268米/1座,支线特长隧道4860米/1座。配套建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支线路基宽21.5;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83.7亿元,资本金比例为25%。项目资本金21亿元由项目法人自有资金解决,商请商业银行贷款62.7亿元,占75%。项目股东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5%和25%。
五、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项目业主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风险事故、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制定完善环保投诉处理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妥善处理环保投诉和纠纷。
六、招标内容。招标范围为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公开招标确定的项目BOT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服务的部分除外),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介上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重庆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区县市50000020130000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用地预审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4〕19号)、重庆市环保局环评审批(渝(市)环准〔2014〕007号)、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的节能评审报告等相关文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中电建路桥集团重庆江习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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