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提请核准重庆江南机场(原万盛金桥通用机场)项目的请示》(万盛发改文〔2016〕5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全市通用机场布局,促进全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推动万盛资源型枯竭城市转型,同意新建万盛通用机场项目。项目法人为重庆江南机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性质为一类通用机场,飞行区指标3B,新建一条长2200米、宽30米的跑道,2条长96.5米、宽18米的垂直联络道,24个机位(20B、4直)的站坪,1000平方米的航管综合楼,以及空管、助航 灯光、供水、供电、消防救援等相关配套设施。主要满足公务飞行、航空驾驶培训、空中游览、应急救援及各类通航作业需求。预测目标年2025年飞机起降2.4万架次。项目拟用地总规模1425亩。建设工期为2年。
四、项目总投资9366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五、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和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公开发布。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区县市500000201600005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重庆万盛金桥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意见》(渝国土房管规〔2016〕26号)、《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16〕014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重庆江南机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初步设计、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