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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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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的通知》中部署了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目前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开展情况如何?能否介绍一下有关工作考虑?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综合评估”的有关部署,今年以来,我委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和部分地方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研究工作,目前福建、云南、宁夏等第一批试点已经完成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形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指标体系,探索积累了评估经验,为在其他地区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提供了很好的示范,其中福建、云南有关评估成果已在今年4月的数字中国峰会上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制度,福建、云南、宁夏等第一批试点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建设,注重将信息技术作为重要工作手段,开展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探索效能评估结果的应用。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安徽、广东、重庆等第二批试点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结合各省实际情况,验证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建设省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平台,持续探索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经验。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不断探索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并完善全国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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