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320号提案的复函
黄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制定“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目标规划的建议》(第1320号)收悉。经与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做好“十五五”时期人口发展目标科学制定,是立足长远发展目标和人口趋势性变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您所提建议,对我们进一步统筹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参考价值,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从五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构建多层次城镇发展体系
我们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关于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加快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2024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14%、位居中西部第1。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实施中心城区产业引领、创新策源、开放带动、服务示范等专项行动,2024年中心城区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提升至41.7%。不断推动渝西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渝东新城建设,持续打造功能互补、融合互动的现代化郊区新城。蹄疾步稳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广安全方位融入重庆都市圈,互联互通的1小时通勤圈、便利共享的公共服务圈基本成型。二是不断增强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加速联动推进城市副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研究支持万州、永川建设城市副中心和黔江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政策举措。健全“一县一策”支持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1+18+N”政策体系,一体推进“小县大城”“强镇带村”试点和国家潜力地区城镇化试点。持续深化区县对口协同,聚焦产业、城乡、创新、改革“四个协同”,一批科研成果在山区库区转移转化。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构建完善多层次城镇发展体系。一是全面增强中心城区极核引领功能。建设中央商务区、西部(重庆)科学城等16个重点功能片区,打造引领市域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增强万州、永川城市副中心功能,支持黔江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二是推动区县域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协同互促。加快渝西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渝东新城建设,支持渝西地区和渝东新城各区县建设现代化郊区新城,加速人口集聚。迭代“一县一策”推进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三是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依山就势发展生态特色农业,大力发展小城镇绿色低碳农业产业链。积极探索“生态+”发展模式,着力推进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加快打造“产业大脑+未来农场”,赋能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等环节。
二、关于发展多措并举的教育学习体系
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围绕强化教育普及与衔接、优化教育质量与结构、构建终身学习与技能提升模式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新领雁工程,着力破解教育资源“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15所。构建“六维一体”紧密型“教共体”机制,全市教共体覆盖率超过80%、惠及学生240万人。二是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持续实施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开展分类办学改革试点。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32所,普通高中招生占比达到71%,全市优质高中资源覆盖率增至75%。三是推动高等教育资源统筹布局。结合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情况,适当增加本科高校数量和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扩大高等教育机会。我市本科高校数量增至29所(不含在渝军队院校),增加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18.9%,高考考生总体录取率保持在93%—96%。四是深化产教融合发展。紧密对接重点产业集群,打造产教融合育人平台,立项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29个、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25个,立项建设现代产业学院59个,培养更多应用型人才。五是构建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将学分银行数字平台纳入数字重庆应用体系,已建设学分银行分中心92个,开设90万学习账户,发布近2600条认证转换规则,实现学历教育课程、技能等级证书转换230多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市,从以下三个方面多措并举完善教育学习体系:一是进一步优化教育设施质量与结构。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一区一案”分学段编制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超前规划、精准布局教育资源。指导高校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增加优质本科院校招生计划。二是进一步深化“教共体”办学模式改革。大力推进紧密型“教共体”建设,推动实现区域内所有学校参与全覆盖。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科专业提档升级,着力培养更多应用型人才。三是进一步加强终身教育公共服务。完善终身教育制度,深化资历框架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学历与职业技能互认。持续深化重庆市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学分银行”平台建设与应用。
三、关于建立全方位生育支持政策
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构建生育友好型城市持续优化我市人口发展战略。一是以立法、规划为引领统筹推进人口发展工作。修订《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切实提供生育友好法治保障。单设“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章节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构建人口发展“四梁八柱”。二是以政策支撑精准聚焦人口服务领域。牵头制定《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动态调整《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精准满足儿童群体多样化、高品质服务需求。落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管理。三是发展普惠托育落实惠民服务。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等,针对普惠托育机构,按照班型给予每人每年700—900元的运营补贴,符合条件的社区托育点给予10万元/家的一次性奖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四是加大优质均衡生育友好服务供给。统筹推进社会民生领域专项改革,推进实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等“三个一批”市级重点改革项目。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先后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性学前教育等重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生育、养育、教育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用好用足各项政策,不断完善全周期生育托育服务体系。一是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完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二是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和家庭托育点,多渠道增加公建托位供给。三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体系,完善生育二孩、三孩津补贴,提高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加快出台社区、用人单位办托等奖补办法。
四、关于加大提升城市吸引力的宣传力度
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围绕国家战略定位,结合重庆人文地理特点,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我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构建“三位一体”城市国际传播体系,稳步推进西部国际传播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挂牌全国首个国际传播产业园,在意大利、巴西、新加坡等国设立海外联络站,打造多个功能平台,为提升城市吸引力筑牢平台基础。二是策划实施全球宣传推广行动,推动“机遇中国·品牌重庆”宣传走深走实,“陆海之约”“渝见世界”等品牌活动成功举办,全方位展示重庆魅力,推动我市获评中国国际传播综合影响力先锋城市。三是着力打造正能量IP,深入开展网上重大主题宣传,成功举办“青春红岩”“川渝一盘棋 唱好双城记”“西部陆海新通道加速跑”等一系列网上宣传活动。“烟火山城”网上话题总阅读量超8亿次,“渝可渝爱”相关话题全网传播量超85亿次,形成“背篓专线”“潮汐摊区”等一批具有全网关注度的正能量热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多措并举,持续讲好新重庆故事,加大城市吸引力宣传力度,培育打造城市亲和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国际传播工作体系,提升西部国际传播中心和园区软硬件支撑能力,加强有针对性的中外人文交流合作。二是深入开展“新征程新重庆”网络主题传播,推动国家战略叙事网络传播、高质量发展网络传播、城市人文精神网络传播。三是推进“云端乡音”基层出圈计划,以轻量化、交互化产品破解文化壁垒。四是广泛运用微视频、直播态等轻量化传播形式,推出一批有传播力、生命力的精品佳作,不断增强重庆的吸引力。
五、关于推进性别平等政策执行力度
近年来,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大力弘扬新型婚育文化,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人口结构持续优化。一是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实施青年婚恋促进计划,带动举办青年婚恋交友活动1529场、服务单身青年16.5万人次。建成市区(县)二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平台42个,建立村(社区)婚调室2968个、受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成功率91.6%。二是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加快建设“党建·巾帼重庆”数字应用,将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婚育家庭纠纷调解纳入服务内容。开展“春风行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线上线下提供灵活就业岗位4.1万余个,助力27所高校9.2万名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全市女性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达44.3%。三是推进妇女儿童普惠照护。实施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建设工程,48个“渝好空间”在“家门口”为妇女儿童及家庭提供特色服务3000多场次、服务妇女儿童20多万人次。推进社区适儿化改造。四是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打造“妇女维权一件事”智慧服务平台,将反家暴、婚姻家庭纠纷化解、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纳入重要功能,2024年妥善处置信访案件2088件、同比2020年下降70%,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下一步,市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宣传,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推动修订保障妇女权益地方性法规,贯彻落实《妇联组织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依法保障妇女孕期、产期、哺乳期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二是深入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推动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三是聚焦生育、养育、教育服务,加大社区妇女儿童综合服务体建设,联动社会力量构建儿童友好、妇女友好、家庭友好生活圈。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联 系 人:费 逸
联系电话:6757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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