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854号提案的复函

汪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助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建议》(第085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是集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为一体的重要应急保障设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升城市应急保障能力,强化超大特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具有隔离功能的旅游居住设施、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以及为前述3类设施配套的市政旅游设施等。同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旅游部等相关部委出台的配套政策或技术指南,明确“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应尽可能布局在超大特大城市郊区或区县,以便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物资等可实现快速、高效流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发展韧性的重要内容,要求市区县各级部门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相关项目、任务实施。目前我市已依托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向国家推送正式项目418个,总投资1770亿元;积极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金融机构已完成除医疗项目外的283个项目的融资对接,授信项目54个、授信贷款金额达308亿元。您所提建议,对我们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积极参考价值,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从三方面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一、关于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国家决策部署,202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庆市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保交楼及“两久”项目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下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2024年8月《重庆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明确到2025年,全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工程技术标准等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城乡应对新发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提升。目前,市住房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技术标准、规划指引等配套文件,各区县同步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平急转换工作预案、单个具体项目的平急转换方案等研究制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强化部门间配合,发挥好政策协同作用,同时做实政策、标准的宣贯和解读,促进落地应用,发挥实效。
二、关于构建系统化的建设标准体系
为规范与指导我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编制形成《重庆市公共基础设施平急转换工作预案》(以下简称“工作预案”),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后印发实施;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市设计院等编制形成《重庆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正征求专家意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协同,积极推动工作预案论证和完善,争取尽快印发实施,更好实现“平时”协同和“急时”联动;加快推动技术指南出台,进一步构建完善我市“平急两用”建设标准体系。
三、关于调动民间资本参与“急时”设备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支持政策,包括加强各级各类财政性、政策性资金统筹,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范围,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抵押补充贷款(PSL)等资金支持。同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予以利率优惠、贷款期限延长等政策倾斜,探索采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从实际情况看,“平急两用”项目设置有“三区两通道”等建筑规范要求,相比非“平急两用”项目,建设成本存在一定幅度增加,由于目前中央资金只支持个别应急医疗服务点和城郊大仓基地项目,政策性银行难以支持酒店、民宿类项目,民间资本对参与“急时”设备标准化建设的资金保障等方面,存有一定顾虑。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持续做好与国家部委的对接,动态跟踪国家政策变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等政策支持,发挥好政策性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撬动作用,进而更好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及设备标准化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联 系 人:李启东
联系电话:6757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