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43号提案的复函

李友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343号)收悉。经与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健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是促进机会均等、维护社会正义的制度保障,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释放内需潜力的民生工程,也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特别是2024年4月在视察重庆时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的重要论断,强调“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指出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立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您所提建议,对我们进一步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积极参考价值,将结合相关工作抓好落实。
一、已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本公共服务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体系,积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一)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已制定印发两个版次《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动态调整,确保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现行标准中,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22项基本公共服务,85个具体服务事项。每个服务事项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以及牵头负责单位,为政府履职和群众享有提供了基本依据。
(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落地。积极支持全市社会事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推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人口、社会服务领域年度中央投资计划储备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99.7亿元,支持建设项目477个;指导区县、部门扎实开展社会事业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争取资金55.13亿元,支持建设项目79个;指导区县、部门储备报送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通过732个,争取资金897.89亿元,为基本公共服务落地落实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动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国家《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函〔2023〕121号)以及《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10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推动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牵头制定印发《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试点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并建立了重庆市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机制,遴选120个社区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并制定三年任务分解表,明确了2025年启动50个社区项目建设目标,以大力推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为基本公共服务落地提供设施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按照职能职责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引擎,着力从政策支持、组织协调等方面持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助力重庆加快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
(一)适时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评估。同时加强与国家对接,待国家出台最新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后,结合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深化完善。
(二)统筹做好社会事业领域“十五五”规划。通过加快构建优质均衡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均衡化布局、繁荣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服务等提前谋划社会事业领域十五五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夯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基础。
(三)探索推动成渝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进一步做好川渝两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梳理分析和差异对比,加强与四川方面对接沟通,研究推动标准协同的可行路径,支持部分区域在综合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居民急需等因素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协同先行先试。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
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联 系 人:李启东
联系电话:6757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