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317号提案的复函

徐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生态资源转换和补偿渠道的建议》(第031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推进力度等工作建议
近年来,我委持续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构建符合重庆市区域特征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指标体系和方法,印发《重庆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指南(试行)》(渝环函〔2023〕524号)《重庆市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操作细则(试行)》(渝林法〔2025〕1号)。积极指导各区县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开展先行先试,将北碚区、合川区、武隆区、梁平区、酉阳县纳入市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生态产品和权益交易、推动生态产品市场化经营开发、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和合理回报机制、创新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形成首批10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从点上突破迈向面上破题。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工作跟踪督导制度,双月调度试点地区在生态产品信息普查、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深入了解试点地区在推进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针对堵点卡点问题提供指导支持。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持续跟进了解试点地区在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中的工作情况与困难问题,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提供支持,为争取第二批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打好基础。同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聚焦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南研究,制定VEP核算标准及规范,解决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难度量”问题,探索全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的方法思路,为开展生态价值核算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二、关于指导支持渝东南、渝东北区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支持渝东南、渝东北区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强市区联动,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会同渝东南、渝东北地区举办细分领域专项招商引资活动,依托本地龙头企业,共同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持续引进产业链“链核类”配套企业、“链创类”支撑团队、“链服类”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对外链接水平。制定“推动战新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激励措施实施细则,引导渝东南、渝东北区县聚焦优势领域持续发力、做大做强战新产业集群并争创国家级集群。引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提出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以及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优先用能,“十四五”以来,服务渝东南、渝东北区县33个项目合理用能。以“两新”、中央预算资金为契机,指导渝东南、渝东北区县23家企业争取国家2.12亿元资金支持,持续推进传统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围绕战略性新兴领域,强化项目谋划与储备,加大“链核”“链创”“链服”企业引进力度。持续开展招商引资,拓展国内国际合作,全力助推战新产业融合集群向国家级迈进,持续赋能产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动态优化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等工作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将中央下达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全部统筹下达区县,用于对相关区县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给予财力补偿,2022—2024年,中央累计下达我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超90亿元。持续推动完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实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长江干流跨省补偿机制。不断完善碳排放市场机制,迭代升级“碳惠通”平台,扩大用户规模与应用场景,拓展“两山”转化路径,推动实现绿色生态产品价值,2024年碳市场交易量546万吨、交易金额2亿元。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扩大与周边毗邻省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的覆盖程度,深入实施横向生态补偿巩固提升森林覆盖率。不断夯实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上的市场基础,推动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权益交易,不断拓宽生态资源转换和补偿渠道。
此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联 系 人:杨于镭
联系电话:023—6757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