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72号提案的复函
吴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护航产业绿色崛起的建议》(第1172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市税务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快建立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一是持续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法规体系。围绕水、大气、土壤、固废、噪声、辐射等环境要素和矿产、野生动物、林业、渔业等资源要素推进全方位立法,已形成以综合性法规《环境保护条例》为基础,以《水污染防治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资源管理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河长制条例》等30余件专项法规为配套,以《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辐射污染防治办法》《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等10余件规章为补充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体系。二是持续完善产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编制《重庆市标志性产业链发展全景图》《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地图》,细化明确区县“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方向。制定《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深入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引导水泥、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领域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修订出台《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全覆盖,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135家、绿色园区12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7家。三是持续压实清洁生产与节能审查制度。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持续提高新上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能源浪费。制定印发《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进一步对评价审查程序、结果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规定。制定出台《重庆市“十四五”清洁生产推行工作方案》等清洁生产政策文件,2020—2024年全市完成涉“双超双有”企业(即: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318家。
(二)强化产业绿色发展激励措施。一是加快建立完善绿色税收政策。印发《绿色税收助力美丽重庆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多税共治守护碧水蓝天净土”“绿色税收数智化升级”“绿色税收以税资政”等6项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全面实施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为代表的绿色税种,出台系列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开《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等政策操作指引文件,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落实资源环境税收优惠12.8亿元。二是用好财政资金政策支持。出台《重庆市迭代优化“技改专项贷”二十条政策措施(2024—2027年)》《关于进一步支持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政策措施的通知》《全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奖励办法(2024年)》等政策措施,对企业开展绿色技术改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财政奖励、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实施一批节能降碳项目,推动绿色技术的应用,助力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全年预计安排市级以上财政资金超22亿元。三是营造绿色发展良好市场环境。打造便捷准入环境,推行开办企业全环节“一网通办”、一站式“一窗办理”,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材料、跨部门联动,实现开办企业全事项“一日办结”、全流程“零成本”。支持引导绿色生产消费,制定实施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家装家居消费补贴和贷款贴息等多项政策,以消费端“绿色化”促进生产端“绿色化”。今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3.8%,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家电零售额分别增长22.4%、7.5%。
(三)严格产业绿色发展执行监管。一是依法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印发《重庆市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落实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规范要求、建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协同管理机制、健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机制、加强环境信息披露法治化建设等4个方面共15项具体工作举措,将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和碳排放信息等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范畴,2022年至2024年,全市分别将1581、1730、1746家企业纳入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二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司法法规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为案件裁判提供明确、实用的量刑指引和参考,有效实现对污染环境犯罪的精准打击。制定发布《关于在环境资源案件中规范开展认购碳汇修复生态环境工作的意见》,有效创新推动多元化修复性司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搞好两法衔接和域内联动。三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制度,出台一体化办案办法和5个工作指引,设立一体化办案指挥中心,参与成渝双城经济圈、长江流域11省市、长江上游6省市检察协作,构建起上下一体、横向协同的检察一体化履职新模式。坚持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2018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破坏环境和涉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222件,支持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82件。四是强化构建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制订实施《重庆环境资源法庭五年发展规划》,建立“三合一”综合受案模式,将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统一归口至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综合用好公益诉讼、司法裁判等方式方法,压实企业社会责任和绿色责任。目前,重庆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已有4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6个案例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及相关门户网站刊载。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吸纳委员提出的完善绿色产业法律制度规范、形成绿色产业长效激励机制、强化法律政策执行监管机制等对策建议,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落实好现有产业绿色发展法律法规政策基础上,持续完善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坚定不移助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落实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规范。坚决贯彻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持续优化产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贯彻落实《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制造业“含金量”“含智量”“含绿量”。强化节能降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我市节能降碳细化措施,制定出台全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政策文件。
二是深化完善绿色产业长效激励机制。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引导,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享受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续营造绿色发展良好市场氛围,打造便捷准入环境,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绿色产品,推动产业绿色升级。
三是进一步强化产业发展政策执行监管机制。持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深化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跨地域、跨部门的工作协调联动,加快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流程转换和程序衔接,完善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办案机制,着力避免护航产业绿色发展中的权责重复、程序冲突、监管真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宣传力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环境司法服务质量。
此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联 系 人:蒋璐冰
联系电话:6757563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