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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86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5-09

民盟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086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论述,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地,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对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积极吸纳,结合实际工作加以推进。

一、关于认识再提高。全市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贯穿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通知》,明确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立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各级政府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干部职工、有关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系统培训。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上来,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统筹谋划,成立重庆市长江保护法专家宣讲团,承担各级党委(组)中心组专题长江保护法讲座的辅导,各区县、市级部门、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长江保护法讲座和培训。开展行进式采访报道活动,策划推出“一江碧水向东流”等主题宣传,加强与中央媒体沟通对接,全面宣传“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在重庆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将《长江保护法》作为学习宣传重点内容,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法律的宣传释义、分析解读工作,通过内部简报、新闻稿件等多种方式,向国家长江办、社会公众全方位宣传推介展示我市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亮点成效和经验做法,引导各区县各部门全社会进一步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营造长江大保护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措施再优化。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的问题发现处置机制,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规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程序和标准,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11项,交办的5687件群众举报总体办结率为100%,四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37个问题已整改32个。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提前一年完成退捕任务,江河水面基本实现“四清四无”,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不断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搭建渔政AI指挥调度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全市有禁渔任务的区县和开发区基本落实“六有”要求。扎实做好治水工作,持续开展采砂综合整治,逐步实现已开展水量分配流域的调度管理全覆盖。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贯彻落实《重庆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消落区生态修复,加强“三江”沿岸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管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成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成功创建6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5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入推进城镇污水治理,印发《重庆市城市排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分步实施“补短”“补空”工程,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居西部第一,城市生活污水厂总规模居西部第二,率先在全国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减肥节水技术和绿色防控、专业化物理防控等农药减量技术,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分别连续6年、7年递减。

下一步,我们将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问题整改工作,完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自我发现机制,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持久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持续加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继续实施“亮剑”“零点”“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加快“渝钓通”垂钓管理服务软件应用,做好渔政AI预警处置设施的优化升级,加强执法人员和巡护员教育培训,深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进一步织密监管网格、形成执法合力,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违法犯罪行为。纵深推进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严格河道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和河道采砂管理,严格准入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依法依规加强消落区管理。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实施。加强长江流域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严厉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性质恶劣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三年内拟新改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39座、达标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厂81座、新建改造城镇排水管网3735公里,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推动“厂网一体”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按效付费”考核体系,强化运维管理,推进智慧排水建设,督促水务运维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行业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全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要求,加大限制使用农药监管力度,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的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方面的行政监察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推行畜禽养殖节水型轻粪公益,全面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探索和示范推广力度。

三、关于制度再细化。围绕细化落实《长江保护法》,构建《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体系。与四川省共同制定出台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加大对不予准入、限制准入类产业投资的管控力度。印发实施《禁捕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加快推进《淡水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地方标准及配套文件制订。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清理、细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法规规章的协同性和耦合性,扎紧法律制度笼子,形成制度体系。推动流域性、区域性协同立法,加大与相邻省的沟通协调,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深化双城经济圈环境管理协同联动、生态系统协同保护、跨界污染协同治理、绿色低碳协同转型。

四、关于保障再强化。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生态环保督察等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能职责,健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的工作机制。完善联防治机制,着力建设“大渝治水”水环境大数据应用系统,推动AI、卫片等技术手段在监管执法中的运用,健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衔接规则。着力打造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样板、深化跨界河流协同治理,印发实施南溪河川渝联防联治方案,会同四川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嘉陵江一级支流—涪江水环境治理试点示范。研究完善更加科学的流域横向补偿体系,全面评估和总结首轮(2018—2021年)补偿经验成果,与四川省、湖南省共同抓好长江干流、濑溪河、酉水河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的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年度生态环保财政投入达到220亿元以上,建立以水、土、大气等考评结果为导向的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共抓长江大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生态环保督察领导小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调度、督促等作用,并用好用活生态环保督察、执法、监测、考核、宣教等手段,持续压紧压实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企业的生态环保责任,深化构建“大环保”格局。加大长江流域管理保护统筹力度,统筹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大数据等多部门数据及管理、治理力量,做好长江流域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全方位管理保护长江流域。完善区域协调联动机制,坚持“一盘棋”思想,深化与周边省市的交流互动,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强对流域横向补偿机制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提高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持续在财政资金投入、事权划分、以奖代补等方面深化改革成效。

衷心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左永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你们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联 系 人: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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