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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3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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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鹏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綦江城市更新的建议》(第063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城市更新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涉及利益多的系统性工程,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我委一直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联合市住房城乡建委聚焦安居工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等领域,建立了项目储备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城市更新项目建设资金。

一、关于城市更新相关资金争取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提升的活动,包括完善城市空间结构、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城市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水建设等,更新方式分为综合整治类、改建加建类、拆除重建类,主要采取市场化方式实施。在城市更新工作中,由政府主导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排水防涝等方面,可以向国家申请老旧小区改造等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排水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綦江区共获得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约3.12亿元,获得城市排水防涝增发国债资金1.31亿元,发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有力支撑了綦江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工作要求,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聚焦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向,进一步加强对綦江区相关领域项目策划储备指导,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綦江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防洪排涝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二、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审批

按照《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渝府发〔2021〕15号)第二十条规定,城市更新立项、环评、用地等各环节涉及市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已下放至各区。下一步,我委将指导綦江区发展改革委,充分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化论证建设方案、标准和时序,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为有序推进綦江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此答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        

联 系 人:陈刚

联系电话:67575841

    邮政编码: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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