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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7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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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数字化手段全面治理“僵尸车”的建议》(第0578号)收悉,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僵尸车”不仅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还存在较大安全和环境隐患。开展废弃汽车治理,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关键环节,更是加快构建我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僵尸车”全面治理,市级相关部门聚焦重点问题、狠抓工作落实,组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体系。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992号)、《公安部交通局关于积极参与稳妥推进废弃汽车专项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公交管〔2023〕73号)有关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市领导明确批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抓紧建立我市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由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等执法部门牵头,严格落实国家文件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并建立健全废弃汽车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将《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制定)》《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列为调研项目,《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制定)》列为审议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印发了《关于建立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3〕285号),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定期召开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协调机制作用,同时建立废弃汽车治理重点工作月度报送机制,定期向国家报送废弃汽车治理重点工作情况。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废弃汽车专项整治行动。我市高度重视道路内机动车长期违法占道问题,持续开展城市道路停车秩序整治,不断提升静态交通管理水平。一是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僵尸车”联合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公发〔2018〕214号)、《关于联合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渝公发〔2020〕96号)、《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的通告》,充分利用公安、城市管理部门的自身优势,建立完善“僵尸车”联合排查“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截至2024年3月,通过三次联合整治,全市共计清理处置“僵尸车”9214辆。二是建立“一车一档”,依法分类处置。对于能确定车主的废弃汽车,积极联系车辆所有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限期自行清理、挪移。对于信息不明确或者未按期清理挪移的车辆进行分类处置,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由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停放,拖移车辆的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并做好登记。目前,公安部统一建设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可通过机动车号牌号码查询全国范围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信息,并开发了废弃汽车治理功能模块。依托该系统,已在警务终端开发废弃汽车管理APP,实现执勤民警现场拍照录入、核实比对、提醒通知、分类处置的全流程网上处置。

(三)持续优化、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水平。截至2023年底,全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达40家,其中,具备新能源汽车拆解资质企业26家。2023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数量达25.2万辆,同比增长12%,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效率逐年提升。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报废机动车企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争取到5350万元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资源循环类项目建设,带动投资6亿元。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技术改造等项目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备选项目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使用贷款报废机动车回收项目给予贷款利息补贴。二是不断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设有公安专网,可直接一站式办理注销登记。通过启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我市率先实现了与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实时互通。企业无需再前往商务主管部门领取纸质证明,只需一台电脑和打印机即可完成《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申请和打印工作。三是不断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力度,严肃打击违法拆解及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资质企业非法经营,防止不合格车辆及零部件流入市场。四是严格审核环评报告合规性和环保设备的规范性,把牢入口关。引导企业强化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积极运用精细化集约化的绿色拆解设备和抽排油设备,提升拆解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正如代表所述,城市“僵尸车”治理存在停车时长无规定、机动车外观市容市貌无规定、管理主体权限分配不明确等问题,这也是我市持续开展“僵尸车”治理重点关注的环节。代表提出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管理机制和完善保障措施三方面举措,是基于“僵尸车”治理目标提出的系统性针对性建议,对今后全市“僵尸车”治理工作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吸纳代表建议,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持续推动“僵尸车”治理工作,同时密切跟踪、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进展。

(一)健全法规规章,着力解决“僵尸车”治理难点卡点。重点推进《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制订工作,在条例中明确“僵尸车”的定义,积极探索设定路内停车位停放期限,规范机动车外观市容市貌,为依法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和工作指导。持续完善“僵尸车”处罚细则,重点围绕8类常见情形,细化制定废弃汽车处置执法指引。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强制拖移报废;对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连续三个周期未检验的,依法公告、强制报废;对能够联系到车主的,通过电话、短信通知车主自行处置;对通知后超过规定时间未自行处置的(主干次道不超过30分钟,次支路不超过1小时,停车场、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不超过7天),强制拖移;对联系不到车主的,先行拖移并公告限期处置;对公告后超过1年无人认领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强制拍卖;对属拼装、报废的,依法扣留收缴、强制报废;对涉案的,依法扣留并移交办案单位处置。

(二)提升数字化水平,优化完善“僵尸车”治理管理机制。一是充分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化“僵尸车”治理工作。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开发运用好我市废弃汽车管理APP,实现市内查询全国范围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信息,并及时通知车辆所有人。持续推动智慧停车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市城市管理局正在牵头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渝畅停”应用建设,通过前端感知设备采集和各区停车数据接入,具备识别长时段停车功能,探索通过打通数据使用通路,推动各部门信息共享,及时发现“僵尸车”,推送数据进入治理链条,提升治理效率。二是持续开展“僵尸车”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深化落实《关于开展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秩序治理的通告》的有关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针对“僵尸车”等违法乱停现象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拖移、分类处置废弃汽车,依法严查严处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探索将违规停车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三)聚焦综合利用,大力提升废弃汽车回收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量,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超过100%。市商务委制定印发了《“爱尚重庆”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实施好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将积极组织推动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对报废更换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节能型燃油乘用车给予定额补贴等具体举措。同时,积极指导区县策划储备废弃汽车回收利用项目,重点提升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度,夯实项目储备基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民营资本投资废弃汽车回收利用产业。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联 系 人:陈茜

联系电话:67575745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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