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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4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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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綦江建设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建议》(第0749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税务局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綦江区是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南大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渝黔战略合作重要联接点,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科教资源密集。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是发挥教育对产业支撑作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相关市级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包括綦江区在内的全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十四五”以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及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遴选;市委金融办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工作,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力度;市教委牵头推进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形成具有鲜明辨识度的市域产教联合体重庆建设模式;市经济信息委3次开展制造业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为全市各类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和培养方向、改善培养模式提供了重要指引;市财政局逐年增加职业教育财政性投入,鼓励探索有特色的产教融合发展路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职业教育项目用地保障;重庆市税务局持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等等。

针对您提出的支持綦江建设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等建议,市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将协同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

一、关于创建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社会〔2023〕699号)明确,“鼓励各地遴选一批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优先考虑从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中产生”。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2个市级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若干措施》(渝发改社会〔2023〕127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13条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具体举措,其中明确“启动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培育遴选工作,推动建立产教融合试点城市体系”的工作任务。会同市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庆市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申报的通知》(渝发改社会〔2023〕1398号),启动了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明确了申报遴选条件,要求申报城市在“十四五”时期,至少有1个驻地院校(含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纳入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清单。该清单为“十四五”时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高校和职业教育院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申报国家和市级层面产教融合型城市的重要前提。根据国家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目前共有24所院校遴选纳入清单,其中綦江区驻地暂无符合条件院校遴选纳入。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綦江区驻地院校的培育指导。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指导驻地院校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在国家启动下一批次院校申报工作后,指导做好申报工作。

二是加强对创建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指导。指导綦江区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持续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指导綦江区按照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申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支持创建市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二、关于支持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

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2023年,市委将“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作为全市教育领域唯一“加快实施”的重大改革项目,由市委副书记高位领衔推动。对此,市级层面专门组建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市领导多次深入实地调研、专题会议研究,组织召开重庆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大会,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了《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3〕6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市教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围绕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开展了国家级、市级、产业园区3个层级的产教联合体申报评选工作。目前,已组建运行国家级产教联合体1个、市级产教联合体3个、产业园区产教联合体10个,通过创新产教融合形态载体、统筹各方优质职教资源参与职业教育等,持续优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结构和成长环境,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适应性。

下一步,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等市级部门将持续深入落实《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通过适时组织召开产教联合体现场推进会、出台产教联合体建设指南等方式,指导支持綦江区等有关区县依托重点产业园区,统筹相关行业企业、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瞄准重点产业集群,积极申报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提升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

为更好推动产教融合工作,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依托委机关门户网站搭建了“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平台主要发布产教融合政策法规、企业申报、公示信息、工作信息等相关内容,实现了信息整合、需求发布、资源汇聚、数据共享等功能,为推进全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初步搭建了一个信息对接、高效服务的桥梁。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持续完善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运作机制,指导包括綦江区在内的各部门、各区县利用好平台信息,做好对企业和学校等的信息互通工作,发挥好平台的桥梁作用。

四、关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信用”组合激励政策

2019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市级部门扎实推进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联合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渝发改〔2019〕1781号),发布了“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清单。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若干措施》中,进一步要求相关市级部门全面梳理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举措,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针对产教融合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扶持举措,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清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会同市教委等相关市级部门,根据各领域最新政策以及已出台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政策清单的研究和更新,进一步细化激励政策实施细则,明确步骤和程序,确保培育期满并通过认证的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联 系 人:刘倩

联系电话:67575853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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