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赵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京能忠县能源项目实施的建议》(第0197号)收悉。经与忠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国网重庆电力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度重视忠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我局大力支持忠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区域能源供应能力,强化用能保障基础,助力忠县打造区域清洁能源基地和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一是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支持建成双古光伏电站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十四五”期间忠县风光资源超30万千瓦纳入全市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二是加强电网互联互通,支持核准忠县石马—普乐110千伏、新生—金沙河35千伏等线路工程,持续优化区域电网网架结构。三是提速推动页岩气开发,协调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加大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兴隆等气田挖潜扩能,2023年忠县页岩气产量超1300万立方米。四是完善天然气管网建设,建成投运忠武线、涪王线等天然气管道。
二、全市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发展现状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牵头编制了《全市“十四五”天然气发电发展实施方案》,拟在“十四五”期间新增燃机发电装机约500万千瓦。目前,我市永川港桥燃机于2023年11月建成投运,其余核准在建燃机装机达475万千瓦。近年来,国家层面对新增燃机发电项目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需求省份须存在一定电力供应缺口,相关电力供需预测需通过国家能源局组织的专业复核;二是各省市在核准新建燃机发电项目前,须获得国家能源局下达的燃机发电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的“十四五”燃机建设规模,我市暂无新增燃机发电项目指标。
按照国家《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70%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执行“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的用电政策,且无须获取国家相关指标。结合我市天然气资源丰富特点,我局积极鼓励区县、园区根据自身热负荷情况合理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高效就地利用。截至目前,我局已支持核准20余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装机规模超40万千瓦,进一步提升电力保供能力,降低企业综合用能成本。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138号)要求,立足科学布局、有序开发的原则,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需求选址研究,云阳建全、奉节菜籽坝等抽水蓄能站点纳入了国家能源局中长期抽水蓄能规划。2023年5月,国家能源局启动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工作,再次综合考虑各省市中长期电力供需形势及调峰需求,明确了各省市到2035年的抽水蓄能发展规模,总规模较上次缩减50%。目前,我市核准在建抽水蓄能电站500万千瓦,结合国家能源局下达我市的需求规模,已难以保住原纳规的所有项目,争取新增项目也没有政策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随着忠县用电负荷的逐年攀升,以及丰富天然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具备较好地发展天然气发电的条件。为支持燃机项目落地、抽水蓄能选址论证,我局将重点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我局将会同电网企业、有关技术咨询单位积极指导忠县和项目业主深入开展上述项目前期工作,合理论证项目类型和项目规模,推动项目具备纳规条件。
二是适时争取国家支持。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电力供需形势和调峰需求,深化燃机需求论证和抽水蓄能选址研究,适时争取国家能源局支持。
三是做好规划用地保障。我局将积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忠县协调项目与“三区三线”的关系,在项目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提前介入,主动帮助业主单位优化项目布局,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保障项目合法用地。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4年4月30日
联 系 人:龚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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