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皮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水土新城电力保障问题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04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受能源资源禀赋限制,我市是西南地区唯一的电力受端省份。自2022年遭遇历史同期最长连晴高温天气,全市电力供应形势严峻后,在市委、市政府超前谋划、坚强领导下,通过强化市内电源供给、加快电网网架补强、加大市外购电等多措并举,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应平稳有序(2023年全市最高统调负荷2603万千瓦,较2022年同比增长1.52%),有力保障了居民、工商业等用电需求。
我局高度重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片区电力保障工作。目前,两江新区水土新城片区已建成公用变电站共计9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35千伏变电站1座,整体负载率约50%,能够满足片区电力容量需求。随着水土新城高质量发展的提速推进,为保障片区新增用电需求,我局将继续做好电力保障工作。
一、加快推进“外电入渝”,推动市外低价电入渝消纳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疆电入渝”、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推动构建以疆电、川电、三峡电为主,藏电、西北电为辅的外电入渝格局,推动更多优质四川水电、西北风光电入渝消纳。当前,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疆电入渝”输电通道正加快建设,力争分别于2024年、2025年建成投产,将大幅度提升市外优质清洁能源入渝能力。同时,已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渝黔联网互济工程滚动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调整,为中长期电力保障赢得主动,降低我市用电成本,提升全市绿电消纳占比。
二、有序推动市内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夯实电力保供基础
继续发挥煤电“压舱石”作用,有序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在确保已有电站高效运行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合川双槐煤电三期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市内天然气资源,在江津、渝北、潼南等地科学布局大型燃机,在负荷中心因地制宜发展天然气分布式电源,力争到2027年新增煤电、气电支撑性电源装机700万千瓦。加快推进綦江蟠龙、云阳建全、丰都栗子湾、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蟠龙抽蓄电站于今年6月全部投产。
三、鼓励发展园区分布式能源,降低企业综合用能成本
按照国家《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70%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执行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电网调剂余缺的用电政策。结合我市天然气资源丰富特点,我局积极鼓励工业园区根据自身热负荷情况合理布局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高效就地利用。截至目前,我局已支持核准20余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装机规模超40万千瓦。同时,按照“摸清底数、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的原则,我市积极推动用户侧光伏、储能等电源建设工作,摸底各地屋顶光伏可建设利用情况,编制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示范试点申报,鼓励在屋顶条件好、电网承接能较强、电力负荷较大的园区厂房屋顶,连片推进分布式电源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力保供能力,降低企业综合用能成本。
四、支持业扩配套工程建设,满足工业企业用电需求
202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2021年9月,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95号),进一步明确供水供电供气工程安装收费,仅限于建筑区划红线至用户表计前范围,不得向建筑区域红线外延伸。近年来,我局大力支持供电公司根据企业电力负荷情况合理规划建设业扩配套工程,“十四五”期间已核准70余个业扩配套工程,有力保障企业用电需求。2022年6月,我市印发了《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2〕754号),明确了两回及以上多回路供电的用电客户除供电容量最大一条回路外,其余供电回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并就降低后的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4年4月30日
联 系 人:龚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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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