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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2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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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庆建设人口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议》(第1020号)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人口问题始终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人口形势新变化,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我国人口工作思路和方法实现历史性转变,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断和工作要求,这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是针对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对人口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坚持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人口问题。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职业教育提质领跑、高等教育突破跃升等6大行动,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健康中国重庆行动等人口发展工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6月,六届市委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提出扎实推动新时代人口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当前,我市人口发展形势正在加快转变,面临人口总量达峰、少子老龄化、区域人口分化等新形势和新特征,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将产生基础性、全局性影响。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您提出的建设人口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建议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围绕提质量、优结构、促就业等方面,逐步细化落实。

一、关于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

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呈加速下降趋势,人口规模增速逐年放缓。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191.43万人,较上年减少21.91万人,为近年来人口首次负增长;全市出生人口17.88万人,较上年减少1.32万人。为有效应对人口少子化形势,市委、市政府坚决抓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持续健全生育支持配套政策,着力激发生育潜能,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是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改革,将跨部门办理事项集中在“渝快办”平台一次性办理,实现“一张表申请、一张网办理、一站式服务”,其中新生儿出生事项办理由80天压缩为5天。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将新生儿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孕产妇产前检查费补助限额从100元提高至300元,住院顺产分娩定额补助从400元提高至600元。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住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无孩、一孩家庭的1.5倍。将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30%降至25%。

二是提升生育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优生优育全周期、全流程数字化应用新场景,成立妇幼保健质控中心,2023年为12.26万名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建立“6+133”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网络,优化婚检服务流程,免费婚检服务现已覆盖全市95%的区县。印发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开展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建成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3个、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1个。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教育,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2.92亿元支持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2023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86所、学位1.7万余个,2个区县被评为国家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

三是推动多方参与育儿服务。将发展托育服务作为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基础性工程,印发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及补助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建成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1个。实施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对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建设补贴、减免租金、保险购买等政策支持,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我市2家用人单位获评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扎实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制定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中区、璧山区获评国家儿童友好建设试点城市。发挥家庭教育关键作用,开展家庭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大力宣传新时代家庭观,营造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家庭友好的社会环境。开发“家庭教育一点通”应用,做优“网上家长学校”,打造家庭教育精品课程。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进一步完善税收、社会保障、住房、就业等政策,均衡配置妇幼保健、婴幼儿托育服务、学前和中小学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将生育友好纳入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范围,引导育龄夫妇、育儿家庭等更好平衡工作和生活。

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将婴幼儿托位建设纳入各区县政府考核,严格落实“十四五”末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的目标任务。指导各区县建成具有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平台。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幼儿。

三是加强人口监测预警分析。持续完善全市人口监测系统,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完善人口信息采集推送和共享机制,实现多部门人口服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动态更新。加强人口发展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口发展新特点新规律,持续提高政策制定与实施水平。

二、关于强教育优化人才结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构建全生命周期教育体系,持续实施好教育强市战略。近年来,全市人口素质不断提高,高学历人口数量大幅增长,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教育质量实现新提升。

一是持续深化教育改革。率先印发《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及工作清单,出台市级层面配套文件42个。组建第一届全市教育评价改革咨询指导委员会,立项评价改革试点项目160个,遴选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181个。连续三年将“科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改革落地落实”纳入市政府督查激励,对获评区县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全面推动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聚焦“十不得一严禁”等有违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事项,对全市高校、区县开展集中督察、区县交叉督察和核查“回头看”。

二是提高市属高校出省计划比例。认真落实教育部“地方重点高校要保持生源的多样性,鼓励各省之间加强生源交换”工作要求,以市属高校增加出省计划、优化生源结构意愿为基础,通过多种渠道扩大市属高校出省计划比例,持续优化高校生源结构。近年来,我市通过中西部协作计划、与外省市对等交换等方式持续增加出省计划,2022年增加出省计划1444人,2023年在此基础上继续增加出省计划1074人。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定印发《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深化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25条重点举措,统筹推进全市产教联合体建设。分层组建国家级、市级以及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学校分别牵头的产教联合体,实行“一区一策”“一体一案”,建立联合体工作台账,细化作战路线图、制定建设时间表,实时调度跟进联合体建设情况,促进联合体建设落实落地。现已获批国家级产教联合体1个,组建市级产教联合体3个、产业园区级产教联合体8个。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联合体内校企共建专业比例达到70%,职业院校专业与重点产业匹配度达86%,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渝就业率达到82%。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健全教育评价改革机制。加快出台师范院校评价、职业院校评价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市级教育评价数字化平台,完善学生、家长、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的多元主体评价体系。分批推出教育评价改革典型案例,总结复制推广改革经验。开展“破立”落实情况督查,常态化监测、整治违反禁止事项情况。

二是推进与外省市对等交换招生计划。加强与外省市优质生源基地和优质高教资源集聚地的工作对接,重点推动增加与高等教育强省(市)的本科招生指标交换计划,持续提高我市高校出省计划比例,优化生源结构,提升高等教育多样性。

三是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以“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实体化运行”为目标,完善多元协同、共建共管的治理模式,推动联合体内人才、资金、资源等要素共建共享。针对办学条件尚未达标的职业学校,实行“点对点”督促指导、攻坚突破,同时开展全覆盖监测,确保学校办学条件与办学规模相匹配。

三、关于促就业吸附高层次人才集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聚力建设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大力推动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实现人才工作系统重塑、整体提升,更好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实施“鸿雁计划”“塔尖”“塔基”等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人才奖励等多方面激励。审核入选“鸿雁计划”人才722人,同比增长101%。出台《新重庆引才计划(试行)》,设置三年支持周期,从创新创业、生活补助、其他支持举措等为进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制定印发《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计划每年投入2.23亿元,到2027年累计促进150万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

二是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实施“千名高层次科研人员顶岗培养计划”,计划五年内选派1000名中青年骨干科研人员到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以及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协作地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地区顶岗培养,目前已成功选派391名。新建技能人才平台200余个,全面推行“岗位+培训+就业”“用工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紧缺工种目录+培训机构目录+培训补贴目录”等三个“3+”组训模式,全年培训技能人才27万人次,产业匹配度达87%。

三是积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开展“百万人才兴重庆”系列引才活动,支持用人单位引进人才7.4万人,同比增长19.4%。积极举办全球卓越工程师大赛、“巴渝工匠”杯、“兴渝杯”创新创业大赛、博士离岸创新创业项目洽谈等活动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促进产业升级。成功举办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促进用人单位集中引进人才3401人、项目206个。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提质深化川渝人社合作,持续加强鲁渝协作,完善“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机制。加强向上对接争取,加强市和区县上下联动,加强与周边省市共建共享,充分汲取全国优秀经验,加强重庆对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力。

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抓好抓实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龄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新时代青年择业观教育,帮助青年从实际出发找准自身的职业定位和奋斗方向。加大育龄妇女就业支持力度,稳定女性就业参与水平。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教育内容、人才培养和产业需要的联动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在区域间的合理布局和产业间的协调分布。深化人力资源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将建议办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联 系 人:赵崚竹

联系电话:67575244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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