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代大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中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和重庆市先进机电装备及数字化物流产业园纳入市级及其以上重大项目的建议》(第0206号)收悉。经与江津区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纳入市级重点项目
市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高度关注和倾斜支持中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重庆市先进机电装备及数字化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2个项目已由江津区政府打包为1个整体项目“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枢纽港产业园”进行申报,我委支持纳入了2024年市级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目前,名单已由市政府办
公厅以渝府办发〔2024〕33号文正式印发,并在市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最新政策”栏目公开,该项目为名单第757项。
二、关于支持调整城镇开发边界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江津区政府正在开展《西部陆海新通道(江津)枢纽港产业园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近远结合、整体规划”原则,初步划定约1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包括:中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位于珞璜片区,用地面积约11平方公里,全部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重庆先进机电装备和数字化物流产业园位于支坪片区,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其中:0.72平方公里在城镇开发边界内,5.28平方公里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目前,已完成5.28平方公里中的首开区约0.76平方公里的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其中,一期227亩已取得市政府农用地转用批文,剩余用地将在未来结合项目实施时序,逐步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加以保障。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
联 系 人:刘富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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