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5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施志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的建议》(第0853号)收悉。经与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对丹江口水库及上游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924号)和《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发改地区〔2021〕1745号)等文件,将重庆、四川、甘肃部分区域纳入规划范围。城口县作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一直以来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覆盖率居全市最高,为保障“一库清水北送”作出了积极贡献。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对于促进城口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一、关于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
对于将城口县纳入丹江口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范围的建议,我委一直高度重视,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司局汇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国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已将城口县确定为水源涵养生态建设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量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水利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的通知,明确对口协作关系和政策措施保持不变,2035年以后工作根据实施情况另行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水利部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考虑,继续推动水源地持续健康发展。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虽然目前不便于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对口协作工作关系进行调整,但鼓励和支持城口县参照对口协作模式,主动与北京、天津等省市进行对接,可以在科技创新、产业协同、生态保护等领域积极探索合作,推动两地协同联动、互利共赢。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四川省相关部门的协同,积极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汇报争取,加大对城口县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规划实施任河水生态涵养项目
加强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水生态涵养,对于进一步保障丹江口库区水质稳定达标具有重要意义。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城口县水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一是支持将城口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纳入国家试点。项目总投资3.7亿元,通过治理(清淤)河道、新建生态护岸、种植涵养林等措施,全面改善任河等河流水环境质量,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4年12月完工。二是争取我市城口县和四川省万源市纳入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023年10月,市水利局主动与四川省水利厅对接,共同向水利部汇报争取,成功为城口县争取国债资金6400万元,与四川省万源市联合建设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5平方公里。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任河流入丹江口水库水质和水量的稳定性。三是协同推进“一河一策”目标任务。指导城口县生态环境部门,围绕任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地保护等重点领域,联动宣汉、万源等地共同推进“一河一策”目标任务,累计投资4.9亿元、整治河道30余公里,受益人口约9万人。下一步,市级有关部门将持续跟踪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加大向上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倾斜支持。同时,建议城口县加快推进有关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增强水源涵养能力。
三、关于支持任河流域生态价值转化EOD项目
2021年以来,任河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其中2022年任河年均水质达到Ⅰ类,水质优良。在任河流域实施EOD项目,有利于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促进产业发展,对实现生态价值内部化具有重要意义。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已指导城口县向生态环境部申报《城口县锰污染综合治理与产业绿色转型发展EOD项目》,目前正按国家有关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实施区位于任河流域中游,区域范围内任河干流长度约20千米,包括历史遗留锰污染区综合治理项目、高燕—坪坝片区绿色制造转型项目、复兴—修齐片区农文旅提档升级项目三个子项目,总投资27.9亿元。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跟踪指导,进一步围绕任河流域谋划包装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项目,持续向生态环境部争取EOD项目落地城口县,推动任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联 系 人: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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