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9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页岩气产地参与开发利用页岩气的建议》(第0597号)收悉。经与市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将页岩气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我市与央企就利益共享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如:与中石油、中石化分别于2019年和2013年建立战略合作协调机制,在油气勘探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油气供应保障等方面深入合作;与中石化签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对页岩气产气区县给予不低于当地年产量6%的优惠气量支持等。另外,为解决跨区县页岩气开发税收和产值统计等问题,2020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明确页岩气开发分行政区域统计及税收分配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33号),明确各产气区县按井口页岩气产量比例共享留存税收和开发产值。但因油气矿权、税收、资源调配等由国家一级管理,在全国供应平衡背景下,在地方层面要实现税收、留存气等方面改革突破难度较大。如,推动中石油参照中石化给予6%的优惠气量,至今仍未取得突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相关央企从深化合作入手,在符合国家现有政策并充分考虑各产气区县利益诉求的基础上,继续深化页岩气利益共享机制。一是积极推页岩气增储上产,支持央企加大在渝投资力度,为全市扩投资、稳增长做出贡献。二是争取更多的气量留渝消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天然气保障。三是继续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混合所有制改革,最大限度留税留利留资源。四是积极争取中石油参照中石化给予产气区县6%的优惠气量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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