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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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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制定科学合理的主城都市区跨行政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市级统筹机制的建议》(第107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主城都市区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战场,是构建互联互通、管理协同、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的重要区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城都市区特别是渝西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印发《关于支持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的改革举措》等支持性意见,联合四川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推动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总体方案》,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定向导航。谋划、实施重庆新机场、成渝中线高铁、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合川至璧山至江津高速公路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协同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助力区域加快协同发展。优化跨区域重大工程投融资方案,市代区融或拉长区级财政上解市级财政年限,尽最大努力帮助项目沿线相关区缓解筹资调度和保障平衡的压力。由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涉及市区两级财权事权,结合当前市区两级财政均出于“紧平衡”状态的实际情况,相关领域的改革或优化调整“牵一发动全身”,需要统筹研究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财政可承受、发展可持续。根据你们所提建议,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深化工作。

一、科学合理确定市区财权事权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20号),我市正在研究推进市及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包括合理划分省(市)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明晰界定省(市)以下各级财政支出责任等。这些内容亦将成为建立健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统筹机制的重要依据。为此,我委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市区共建的适用范围,明确各级财政的出资责任。同时,考虑到目前主城都市区暂无已建成投运的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我委将配合市财政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等,根据优化调整后的市区两级财权事权、项目实际运营成本等因素,及时研究优化运营补贴分摊机制等事宜,更好发挥市区两级财政在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的积极作用。

二、统筹项目规划布局和建设时序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在主城都市区的规划布局,重点谋划推进外向主通道,或对成渝双核甚至西南片区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突出市级主导,集中有限资源办大事要事。对主要服务相关区或承担联络作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由相关区主导推进实施。市级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级主导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投融资平衡。其中,对交通流量达不到、边界条件未落实、资源保障难度大的项目,暂缓实施,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优先序。对市级主导项目,相关区拟提速实施的,按照“谁提出、谁受益、谁实施”的原则,可调整为市级指导、区级实施,进一步发挥相关区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持续强化投融资改革和资金争取等工作的指导

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用一批的滚动推进原则,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一如既往做好主城区都市区各区的项目策划、中央资金申请、投融资改革创新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一是指导做好各类政策性资金的争取,包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等,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高质量储备一批项目,为争取国家更大力度支持奠定基础。二是加强银项对接,重点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基金等投放力度。三是持续做好分片区的投融资培训,指导相关区不断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拓宽合规融资渠道,确保建设资金需求。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左永祥主任审签。若有其他宝贵意见建议,烦请拨冗在回执中一并填写并寄给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        

联 系 人:刘恒

联系电话:67575845

邮政编码:4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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