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唐鹏程代表:
您提出《关于出台页岩气试采配套管理办法的建议》(第1022号)收悉,经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页岩气开发及就地转化利用工作,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指导下,积极推进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2022年我市天然气(页岩气)产量148.8亿立方米,消费131.6亿立方米。页岩气在勘探、试采阶段,单井产量偏低且无配套管道支撑时,在井口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或压缩天然气(CNG)生产装置,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具有一定现实意义。页岩气试采阶段井口撬装项目建设手续办理问题目前因无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由各区县按照“放管服”改革思路,试点探索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和手续办理程序,市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磋商规范页岩气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边界条件、主管部门以及手续办理等事宜,待成熟后将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目前,LNG、CNG项目因项目性质及建设地点不同,其安全监管由经济信息、应急等不同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已注意到井口LNG、CNG撬装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存在交叉的问题,市应急局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明确部门安全监管界线和范围。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左永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联 系 人: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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