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8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杨蕴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发展的建议》(第1083号)收悉。经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试点有序推进
我市一次能源资源匮乏,是西部地区唯一的能源净输入省份,在这种形势下,优化调控能源结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降低单位GDP能耗、推动综合能源系统建设对我市未来的能源保障及低碳消费至关重要,相关工作必须依赖一个快速、准确和精细的能源大数据支撑机构。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工作要求,加快我市能源行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2020年7月,市能源局《关于推进重庆市能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通知》(渝能源电〔2020〕47号)明确同意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试点,推动在共享整合能源数据、提供能源信息支撑、服务政府决策、开发能源数据市场应用、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探索形成市场化、可持续发展模式。
通过近两年工作,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已接入水、电、气等13个种类数据,在此基础上开发部署54套可视化系统,打造全市经济、能源、双碳、环保、乡村振兴、电动汽车等128个特色分析场景;二是已建成1个市级、2个国家新区级、38个区级、2个工业园区级分中心,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三是持续推动水、电、气业务“三厅合一”,建成5个融合营业网点,累计完成2.25万笔互办业务;四是结合园区企业用能数据,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能源贷”金融产品,服务中小企业融资信贷;五是助力各级政府和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分析,累计出具分析报告约120份。
二、能源数据汇聚遇到一些难题
当前能源数据汇聚工作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水、电、油、气行业主管部门不一,且都已有独立、行之经年的数据汇聚渠道;二是市内已有其他跨行业数据平台,如市大数据发展局指导建立了城市大数据资源中心(现改名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已连接79个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全部区县政府,存在一定功能重复;三是市内供水供气企业数量较多(供水企业约67家,供气企业约85家),基于商业考量,部分企业对直接将数据汇聚到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的意愿不强烈;四是现行信息安全法律下需谨慎开展用户用能数据汇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2条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供能企业多采用远程通信采集用户能数据,事先与用户签订信息采集协议,如以企业为单位,整体对用户用能数据进行汇聚重转移,应充分考量现行法律要求。
为推动能源数据汇集,市能源局已初步对接市大数据发展局等部门,协商数据渠道整合可行性;在不涉及个人用户信息前提下,推动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收集供水、供气宏观行业数据,累计发布10期月度综合用能分析报告;与国网市电力公司初步协商增加中心共建成员单位的可行性。
三、加快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的工作安排
为加快推动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建设,我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做好试点总结,全面分析工作现状、不足及经验;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充分考虑“双碳”目标实现、能源结构清洁转型、稳投资保增长等政府重大能源决策需要,推动新增碳排放监测、能耗监测等新应用场景;三是持续对接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推动不同政府能源数据渠道整合;四是推动新增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共建单位,重点引入市内头部供水、供油、供气企业,提高非电类企业能源数据接入积极性;五是指导重庆市能源大数据中心与市司法局开展常态化工作衔接,确保每一个环节合法汇聚用户数据。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此答复函已经我委董建国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您及时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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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冲